问: |
离岸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 |
答: |
根据IRO规定,离岸公司需要缴纳利得税。不过,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取决于其在香港经营活动的性质和程度。 |
问: |
请问离岸公司何时需要缴纳利得税? |
答: |
利得税是否征收通常取决于利润的来源。这种情况也适用于香港公司和在海外注册的公司。 |
问: |
您能告诉我税务局确定公司经营地点的方式吗? |
答: |
这是逐案决定的。不过,公司在香港业务的多少不会导致IRD判定该公司是否在香港经营。该公司在香港的代理商的活动也需要考虑。 |
问: |
您能告诉我税务局如何确定利润来源吗? |
答: |
通常,他们会根据利润的由何地产生来决定利润的来源。 |
问: |
申报利得税时,离岸公司是否应提交经审计账目? |
答: |
如果法律没有要求经审计帐目,税务局将接受注册公司交入未经审计的帐目,作为报税证明。但是,如果帐目被审计过,即使没有法律要求,您也应将审计帐目与纳税申报表一起交。如果香港有离岸公司的分公司,而总部则设于香港以外地区,一般而言,税务局将接受未经审计的分公司帐目,而无须全球经审计的帐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评估员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经合并后审计账目的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