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302023年台湾网络卖家新规定
销售主体 |
办理方式 |
个人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
直接找“国税局”办税籍,当下即可主动登载、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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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合伙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
直接找“国税局”办税籍,当下即可主动登载、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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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
向经济部门办完公司登记后,必须在“国税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 |
股份有限公司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
向经济部门办完公司登记后,必须在“国税局”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 |
外商在台分公司 (有网络销售之前提) |
向经济部门办完公司登记后,必须在“国税局”核准税籍15日内补办网络销售应登记事项 |
销售主体 |
办理方式 |
原己有税籍(属实体销售,非网络销售),自2023年1月1号开始要做网络销售 |
在有网络销售事实起15日内变更 |
原己有税籍(网络销售),也早己开始做网络销售 |
原本应在1月1日新制上路后15日内完成变更,但考虑家数不少,给予四个月缓冲期,最慢在明年4月30日前完成变更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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