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序号
项目
报送信息及扣除时间
1
享受除大病医疗以外的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a. 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扣除信息,在月度预扣预缴税款时,申请累计扣除;
b. 或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自行办理扣除。
2
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a. 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扣除信息,在当年内剩余的月度预扣预缴税款时,申请在剩余月份进行补充扣除;
3
a.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b. 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
c. 不愿意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自行办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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