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1日本商务签证简介
1、
经营管理签证的定义
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破灭后,日本进入“低欲望社会”,国民消费欲望下降,经济内循环速度减慢,为扩大外国投资者于日本的投资以刺激日本经济,日本入国管理局于2006年设立“日本投资经营签证”并于2015年4月1日将“投资经营签证”正式更名为“经营管理签证”(日文为“経営・管理ビザ”)。
经营管理签证是针对在日本从事业务的经营或管理之人士(即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所签发的商务签证,须具备专业资格才能从事的法律、会计业务经营管理除外。
2、 申请资格
申请人如作为经营者申请签证,应在日本成立一间公司,成立公司须在日本以经营业务为目的租赁一间经过认证的办公室,该办公室的租赁合同上应注明有“事业用”相关字样,并设置了可确认公司名称或办公室名称的门牌或收信地址;公司还应雇佣2名以上的日本人(或日本永住者、日本人配偶、日本永住者配偶、日本定住者)作为正式员工,或者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出资总额)达到500万日元以上。
申请人如作为管理者申请签证,还应拥有3年以上相关业务的管理经验(包括在大学研修此类专业的时间),且申请人必须与日本人职员同工同酬,或更优的报酬。
3、 入境有效期限及滞留时间
经营管理签证的入境有效期限原则上为取得签证之日起的3个月内,即申请人需在取得该签证后的3个月内入境日本,具体有效期限由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决定。单次入境的最长滞留时间为5年、3年、1年或4个月,由申请人所在地管辖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经审查决定。
4、 所需材料
- 护照;
- 签证申请书1份;
- 照片1张;
- 商业计划书;
- 办公室租赁合同及办公室照片;
- 申请人的履历书;
- 申请人的学历证明书(例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如申请人为俄罗斯人、独立国家联合体(CIS)国家国民或美国佐治亚州州民,需提交2份签证申请书及2张照片;如申请人为中国人,则还需提交户口簿副本、暂住证等。除上述材料之外,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及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可能应申请人国籍不同,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的材料,详细内容欢迎随时与本所联系咨询。
5、 申请手续
- 申请人于日本设立一家公司;
- 制定商业计划书,并提交至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审查;
- 商业计划书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材料至日本出入国管理局;
- 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审核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没有问题,将签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该过程需时约1~3个月。)
- 申请人将领取到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要求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所管辖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
- 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审查申请内容,审查通过后,将发行经营管理签证。(部分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不允许个人直接向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必须通过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1、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定义
由于日本人口老龄化,造成各行各业(例如:IT、建筑、税务、法务、旅游、酒店、餐饮等)劳动力短缺,为吸引国外劳动力以填补国内劳动力缺口,日本设立了“技术签证”和“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并在2015年4月1日将二者合并为“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日文为“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ビザ”)。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是针对基于与日本的公共机构或私人机构签订的合同,从事需要具备理工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的知识技术或对外国文化具备较强思考性和感受性业务之人士所签发的商务签证,例如理工类技术人员、IT技术员、外语教师、口译人员、编辑、设计师等。申请人所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得涉及(大学及以上的)教授或助教、艺术、传媒报道、经营管理、法律会计、医疗、研究、(中小学)教育、企业内调职、演出等。
2、
申请资格
- 申请人必须大学毕业,且大学所学专业必须与拟从事的业务相关,上述大学包括日本国内外的大学、短期大学、高等职业学院(日文为“専门学校”);
- 申请人如从事IT、设计相关的理工科岗位或经理、人事、总务等人文知识岗位,必须拥有10年以上的相关经验;
- 申请人如从事IT、设计相关的理工科岗位,必须通过由日本法务大臣制定的“情报处理技术”的相关考试;
- 申请人如从事翻译、口译、贸易、广播宣传等国际业务岗位,必须拥有3年以上的相关经验;
-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 申请人必须与日本人职员同工同酬,或更优的报酬;
- 拟就业之企业经营状态良好。
3、
入境有效期限及滞留时间
原则上,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的入境有效期限为取得签证之日起的3个月内,即申请人需在取得该签证后的3个月内入境日本,具体有效期限由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决定。单次访日的最长滞留时间为5年、3年或1年,由申请人所在地管辖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经审查决定。
4、
所需材料
- 护照;
- 签证申请书1份;
- 照片1张;
- 申请人劳动合同;
- 申请人的学历证明书(例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 申请人的履历书;
- 拟就业之企业最近1年的决算文件;
如申请人为俄罗斯人、独立国家联合体(CIS)国家国民或美国佐治亚州州民,需提交2份签证申请书及2张照片;如申请人为中国人,则还需提交户口簿副本、暂住证等。除上述材料之外,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及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可能应申请人国籍不同,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的材料,详细内容欢迎随时与本所联系咨询。
5、
申请手续
- 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资料至日本出入国管理局;
- 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审查申请,申请通过后,将签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该过程需要约1~3个月。)
- 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邮寄予签证申请人;
- 签证申请人将领取到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要求的其他材料提交至驻当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通过后,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将签发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但部分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不允许个人直接向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必须通过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参考资料:
1、
企业内调职签证的定义
企业内调职签证(日文为“企業内転勤ビザ”)是针对日本集团公司内境外公司之职员在调入其日本关联公司所签发的商务签证。签证申请人应从事具备理工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的知识技术或者对外国文化拥有较强思考力和感受性之业务。例如母公司在日本,于该母公司的位于日本境外的分支机构的职员在一定期限内调职至日本的办公室。
企业内调职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间的调职、母公司与子公司(包括二级子公司、三级子公司等)间的调职、子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调职、母公司与母公司关联公司间的调职、子公司与子公司关联公司间的调职(上述公司双方均一方在日本国内、另一方在日本境外),但不包括公司与非对应关联公司间的调职(例如:母公司与子公司关联公司间的调职)。
2、
申请资格
- 申请人必须与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满1年,且拥有工作实绩;
- 申请人必须与日本人职员同工同酬,或更优的报酬;
- 申请人必须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中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 申请人不得从事经营管理签证中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 拟调至之企业经营状态良好;
-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3、
入境有效期限及滞留时间
原则上,企业内调职签证的入境有效期限为取得签证之日起的3个月内,即申请人需在取得该签证后的3个月内入境日本,具体有效期限由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决定。单次入境的最长滞留时间为5年、3年或1年,由申请人所在地管辖的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经审查决定。
4、
所需材料
- 护照;
- 签证申请书1份;
- 照片1张;
- 申请人的调职命令书;
- 调职双方公司的登记事项证明书;
- 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 申请人的履历书。
如申请人为俄罗斯人、独立国家联合体(CIS)国家国民或美国佐治亚州州民,需提交2份签证申请书及2张照片;如申请人为中国人,则还需提交户口簿副本、暂住证等。除上述材料之外,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及驻各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可能应申请人国籍不同,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的材料,详细内容欢迎随时与本所联系咨询。
5、 申请手续
- 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资料至日本出入国管理局;
- 日本出入国管理局审查申请,申请通过后,将发行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该过程需要约1~3个月。)
- 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邮寄予签证申请人;
- 签证申请人将领取到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要求的其他材料提交至驻当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通过后,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将发行企业内调职签证。但部分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不允许个人直接向其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必须通过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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