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一般就业计划申请工作签证入境香港,入职后发现工作环境未如理想而辞职,外籍雇员或香港雇主需要通知入境事务处。通知方式可以以书面通知或传真,至香港入境事务处延期逗留组;如果是以输入内地人才计划(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or ASMTP)、科技人才入境计划(Technology Talent Admission Scheme or TechTAS)在香港工作的中国内地雇员,则需要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