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药事法》及《药事法施行细则 》之定义,在台湾药品的定义包含载于中华药典或经卫生主管机关认定之其他各国药典、公定之国家处方集,或各该补充典籍之药品,或使用于诊断、治疗、减轻或预防人类疾病之药品。如拟于台湾提供进行药品批发业务,都需要向台湾卫生部门申请就药品批发业牌照,本报价适用于申请西药批发业的药商执照。
台湾卫生部门是西药批发业牌照签发及监管机构。
申请台湾西药批发业牌照,申请人必须满足某些特定条件。其中包括申请牌照之公司地址,营业场所土地使用分区中必需为可以登记该项营业项目的地址,公司需有药师人员且政府人员会实际至该地址进行访查。
一般而言,如果按要求提交所有必须之文件及所提供之数据正确无误,则台湾卫生部门会于4-6个星期之内签发牌照。
台湾医疗器材批发业及零售业牌照不需要每年更新,但公司如有变更地址、变更公司代表人及变更营业项目的情况,需主动在一个月内向台湾卫生部门办理执照的更新。
一、 需要西药批发业牌照之业务
根据台湾《药事法》及《药事法施行细则 》之定义,台湾药品的定义包含载于中华药典或经卫生主管机关认定之其他各国药典、公定之国家处方集,或各该补充典籍之药品,或使用于诊断、治疗、减轻或预防人类疾病之药品。药商则是指上述药品贩卖的业者。
西药贩卖业者之药品及其买卖,应由专任药师驻店管理。西药贩卖业者,不得兼售中药;中药贩卖业者,不得兼售西药。
简而言之,任何公司如拟于台湾西药批发的业务,都需要向台湾卫生部门申请药商的牌照。
二、 申请西药批发牌照之条件
于向台湾卫生部门提交西药批发牌照申请之前,申请人应满足下述要求:
- 公司注册
拟于台湾经营西药批发之人士需要先行于台湾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外国公司也可以于台湾登记分公司以经营该项业务。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台湾公司地址的营业场所土地使用分区,必需为可以登记该项营业项目的地址,且需要检附公司办公室简图。该地址不限实体办公地址或商务中心地址,政府人员会实际至该地址进行访查。
- 药师及药剂生资格要求
如台湾公司拟经营西药批发业,公司需有至少一位台湾药师或药剂生,该人员必需具备下列资格:
(1) 需有台湾药师或药剂生执照,该药师或药剂生需加入公会;
(2) 该药师或药剂生为公司药品管理人,于公司注册后,台湾卫生部门的官员将会进行公司实地访查,该药师或药剂生需实地在公司接受访查。
三、 西药批发牌照申请程序
以下所述台湾西药批发业牌照申请程序,以客户委托启源代为办理牌照申请事宜为例。
- 客户确认委托启源代办牌照申请事宜,同时把申请牌照所需材料电邮给启源;
- 启源编制申请牌照所需文件,然后安排客户签署牌照申请文件(启源会把编制妥当之申请文件电邮给客户,客户签署后寄回给启源);
- 收到签署文件后,启源向台湾卫生部门申请筹设许可;
- 待公司注册核准后,启源向台湾卫生部门申请核发许可证;
- 启源安排支付牌照费及领取牌照。
四、 申请牌照所需材料
向台湾卫生部门申请西药批发业牌照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 妥当填写及签署之申请表格;
- 公司营业场所地址及设备简图;
- 公司营业名称及所营事业登记预查核定书复印件;
- 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公司章程及台湾公司代表人护照或台湾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台湾药师或药剂生证书正本及加入公会会员证明正本;
- 继续教育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 申请牌照所需之时间
申请台湾西药批发业牌照分为二阶段,第一阶段为申请筹设许可,待公司注册完后再申请核发许可证。一般情况下,如果已经按要求提供申请所需的各项文件及资料,则申请可以最快于4至6个星期之内得到批准。
六、 更新牌照
台湾西药批发业牌照不需要每年更新,但公司如有变更地址、变更公司代表人及变更营业项目的情况,需主动在一个月内向台湾卫生部门办理执照的更新。
点击这里查阅有关 “台湾税务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