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注册成立的外商独资公司应缴纳以下类型的税款:
- 企业所得税(CIT)
从2016年1月1日起,越南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2%降至20%。然而,从事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领域的企业适用32%-50%的企业所得税。为了吸引更多投资者向越南投资,越南政府还提供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 15年内适用10%优惠税率
(i)
企业在指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经济区和高新技术区实施新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收入;
(ii) 企业在以下领域实施新投资项目取得的收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投资发展水厂、电厂、桥梁、道路、铁路、机场及由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iii) 企业从环保领域的投资项目中取得的收入;
(iiii) 企业从位于生产领域的投资项目中取得的收入。
(2)
以下收入适用10%税率
(i)
企业从事社会化教育与培训、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等的所得;
(ii) 出版社根据出版法的规定从事出版活动的所得以及印刷厂根据出版法的规定从事报纸印刷中所取得的收入;
(iii)
企业从事农林种植、培植和保护所取得的收入。
(3)
10年内适用17%税率:
(i)
企业从事以下活动取得的收入:生产高钢、生产节能产品、生产农业等;
(ii) 企业从位于社会经济条件困难地区的新项目中所取得的收入。
纳税企业可以向以后年度全额结转税务亏损,最多连续结转5年,不允许向以前年度结转亏损。享有优惠税率的业务所产生的亏损可以抵消未享有优惠税率的业务所产生的利润。房产转让和投资项目转让造成的亏损可以通过其他业务产生的利润来抵消。
越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需在每个季度根据预估值暂缴企业所得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天内填妥并提交。
请留意,为了解决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企业的困难,越南政府发布了关于减少今年中小型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30%之决议,该决议2020年8月3日生效。每年收入不超过2000亿越南盾的小型企业、合作社和中型企业均有权享受此优惠。
- 增值税 (VAT)
在越南为生产、贸易及消费目的所使用之货物、劳务及进口货物,需课征增值税。增值税之计算可分为扣抵法(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及直接法(按推定的交易增值税税率计算)。
越南增值税税率总共分三个级别: 0%、5%及10%。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0%。
0%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或服务,包括销往海外或非关税地区,以及在越南境外或非关税地区消费的货物或服务,加工用于出口或国内出口的货物,销往免税商店的货物,某些出口服务、为出口加工企业提供的建筑与安装,空运、海运和国际运输服务等等。
5%税率适用于涉及生活必需品及服务的领域,包括清洁用品、教学器材、书籍、未加工的食品、医药及医疗器材、各种农产品和服务、科技服务、糖、艺术及体育产品等等。
原则上,越南外商独资公司需要按月申报,并在次月20日前提交每月的增资税申报表,但是,年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VND”)的外商独资公司可以按季申报。
越南外商独资公司可以采用自印发票或电子发票。税务发票内容必须包含法令规定的项目,并需要通知当地税务机关登记。
一般情况下,如外商独资公司业务范围无需申请额外牌照或许可,在越南注册成立一家外商独资公司需时约 70至90个工作日。
办理越南外商独资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如下所列文件及资料:
- 两至三个拟用越南外商独资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名称不可为中文或其他外文;
- 该越南外商独资公司股东的护照影印本及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文件(例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或者银行对账单);如股东是法人团体,则需提供下列该法人团体注册档案:-
(1) 公司注册证明书;
(2) 公司章程;
(3) 最近一期周年申报表,或近六个月的董事在职证明书 ( 或其他说明该法人团体公司架构的同等性质文件);
(4) 最新的董事及股东名册;
(5) 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影印本及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文件(例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或者银行对账单);- 出任该越南外商独资公司的董事人士之护照影印本及近三个月的住址证明文件(例如水电费单、电话费单或者银行对账单);
- 该越南外商独资公司股东的个人财力证明(即银行存款余额证明),存款证明上的资金数量应当多于投资者准备在越南投资的数目以证明投资者有能力出资设立新公司;如股东是法人团体,也需要提供公司财力证明(即国外的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越南计划投资局(DPI)有权要求法人团体提供最新一期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资料作补充,视乎情况而定;
- 越南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详见于本指引第一节;
- 越南外商独资公司的基本背景信息,如营业范围(主要经营业务)、预期招聘的员工人数、预期第一年的营业额等;
- 拟定的越南外商独资公司的会计年度。(通常来说,越南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然而,如需要将越南子公司的财政年度与总公司保持一致,启源可以协助客户申请与总公司统一日期)。
敬请留意,外商独资公司之外语文件,如股东及董事之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的注册证书、章程等皆需要经由投资者所在地的越南使馆认证或在越南当地之公证处公证。越南计划投资局(DPI)有权就不同营业性质,而要求投资者将个人财力证明,或法人团体的最新一期的审计报告或其他补助款资料安排公证。
越南外商独资公司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后,可以得到下列文件:
- 由越南计划投资局(DPI)签发的投资登记执照(IRC)一份;
- 由越南计划投资局(DPI)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ERC)一份;
- 公司章程;
- 税务登记证;
- 一个刻有公司名称的公司印章,股东名册及其相关注册文件副本。
- 每月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
每家越南外商独资公司需根据会计法来编制每月财务报表 。每月申报期限为次月20号以前完成申报。原则上,在财务报表中的会计记录应以越南盾为主,但以使用外币交易为主的公司,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可以选择使用外币进行会计记录。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可采用纸质文件或电子记录保存。若储存于电子设备中不需要为了保存另外打印。如越南主管机关要求查验, 才需要另外将电子凭证及账簿打印出来,再由法定代表人和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会计凭证及账簿需至少保存10年。
一般情况下,越南外商独资公司会计年度为历年制12个月,若是采用非历年制作为会计年度,则必须向税务机关核备。外商独资公司成立第一年是从获得企业登记证的日期到同一年度的12月31日为第一个会计年度,如果第一个会计年度的期间低于90天,可将此期间加入下一财政年度作为一个完整财政年度。
与此同时,越南外商独资公司还需要每月向越南税务局申报及缴纳各式税款。对越南税制有进一步的了解,详见于本指引第二节。
- 年度审计
每家越南外商独资公司每年的财务报表都需经过越南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一般公司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表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会计主管核准,且必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天内完成。上市企业需另外编制中期财务报表并经审计师核查,需在公司财政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45天内完成。
上述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必须提交给财政部、 当地税务机关、统计局及某些依法律要求提供的主管机关。
- 聘雇越南及外籍员工
依据越南劳动法,雇主与员工之间必须签署劳动契约,雇主最多可与雇员连续签署两次有期限劳动契约,之后员工继续为该雇主工作,必须签署无限期劳动契约。
员工正常工时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6天,除了国家法定假日以外,正常情况下员工应有12天有薪年假,服务年资每增加5年可增加1天年假。越南社会保险法推出失业保险制度,以取代遣散费。越南雇主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契约若超过一个月,即应提拨强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点击这里查阅有关 “东南亚地区公司注册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