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办日本家族滞在签证的服务费用是28万日元。具体服务项目如下:二、 申请签证所需材料
- 回答申请人关于家族滞在签证的各项问题;
- 编制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等必要资料;
- 安排客户签署申请数据(如需);
- 向日本的出入境管理局递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 签证审核时的进度确认,及与出入境管理局沟通;
- 签证审核时追加资料的提交(如有);
- 领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 将在留资格设定证明移交给客户。
备注:
- 申请人在收到在留资格认定书后,需在驻当地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签证手续的办理不包含在本所服务范围内。
- 申请人需在在留资格认定书发行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上述的签证手续,并前往日本。申请人入境日本时,在机场可以直接领取在留卡(仅限新千岁空港,成田空港,羽田空港,中部空港,关西空港,广岛空港,以及福冈空港;如需从其他机场入境,则而要在住所登记时,到当地的市役所办理在留卡)。
- 上述费用为日语对应的服务价格,且不含外文资料翻译成日语的翻译费用。本事务所可以提供中文、英文及马来文对应的服务,以及外文数据翻译成日语的翻译服务,有关费用将另行报价。
- 上述费用,为向东京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的费用,如需向日本其他城市的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有关费用将另行报价。
1.
申请人于申请前三个月之内拍摄的照片(4*3cm)一张,不能戴帽,及需白色背景;
2.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本;
3.
以下任意一份可以证明申请人和抚养人关系的证明文件:
- 户口本副本;
- 结婚登记受理证明书;
- 结婚证书复印本;
- 出生证明书复印本(申请人为抚养人之子女时);
- 其他符合上述 (1) 至 (4) 项的文件;
4.
抚养人的在留卡(包含被视为在留卡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或护照的复印本;
5.
抚养人的在职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的复印本(必须能表明抚养人的职业)一份;
6.
抚养人的住民税的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记载一年内的总所得及纳税状况)各一份。
备注:
备注:
- 需在照片背面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未满16岁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照片。
- 若抚养人并未在职或经营任何业务活动(例如持有留学签证的话),则需提供以抚养人名义存入的存款余额证明书(需记载一年内的收支记录)或清楚记载了金额和期限的奖学金证明书等,以及与前述类似,能证明抚养人可以酌情支付申请人的生活费证明文件。(打工所得收入并不能作为收入证明)
- 所有必要的数据,均需要提供日文翻译版本。如客户提供的资料为中文,英文或其他语言,本所可以提供翻译日文的服务,翻译费用将另行报价。
- 上述所需的所有在日本发行的证明文件均需提交在申请前三个月之内发行的文件。根据日本出入境管理局的要求,申请人或需提交其他证明文件。
假设签证申请人紧密配合,则完成所有相关之日本家族滞在签证的申请步骤约需3-7个月,具体时间可能会因申请人的具体情况以及日本出入境管理局审核时间而发生改变。具体步骤及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项目
时间
(工作日)
1
申请人以电邮、传真、邮寄方式把列于上述第二节之申请所需材料提供给本所,客户需于此时支付本所的服务费用
客户时间
2
本所协助申请人编制申请日本家族滞在签证所需文件
1-2星期
3
向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
4
领取在留资格认证证明书
平均2-6个月
5
将在留资格认证证明书邮寄给申请人
2个星期
6
申请人在驻当地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
申请人安排
合计
约3-7个月
家族滞在签证的在留期限按情况有所不同,但基本上与抚养人的剩余在留期间一致。家族滞在签证持有人需至少提前3个月开始准备更新家族滞在签证。本所也可提供更新家族滞在签证,详情请咨询本所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