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香港薪俸税 - 股份犒赏的收益
a. |
当现职雇员/董事行使、转让或放弃雇主或其他公司发给他的股份认购权而得到收益,雇主须在有关表格作出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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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但凡离职但不离港的雇员/董事行使、转让或放弃股份认购权得到收益,雇主须在有关表格作出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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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如离职的雇员/董事即将离港,雇主则须在有关表格申报其股份认购收益。但若果该名离职并即将离港的雇员/董事仍持有雇主或其他公司发给他但未行使、转让或放弃的股份认购权,雇主须在有关表格填报以下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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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未行使的认购股份数目;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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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发给股份认购权日期。 |
d. |
如雇员/董事是在终止受雇后及或离港后从股份认购权得到收益,雇主应把相关的股份认购收益填报在收益变现的课税年度的有关表格,并随该表格准备一份列表列出以下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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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雇员/董事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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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香港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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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该雇员/董事的有关表格的页数编号 |
e. |
如雇员/董事到任香港的职位前,已获任何公司给予有条件限制的股份认购权(有关条件包括他须在香港工作一段期间才可行使该股份认购权),雇主须把有关资料申报在该雇员/董事的有关表格,并提交列表述明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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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股份认购权的股份数目及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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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说明雇员/董事为换取该股份认购权须付出的代价,如有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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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行使股份认购权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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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行使股份认购权的规定日期和时限 |
f. |
在给予股份认购权的课税年度,需准备一份列表列出以下事项並并随该年的雇主报税表提交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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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雇员/董事的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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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身份证/护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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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有关股份公司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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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所涉及的股份数目 |
- https://www.ird.gov.hk/chs/pdf/pam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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