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源自于中国境内的收入,如何纳税?
原则上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能认定为母公司设立的常设机构。但是,如果母公司接受子公司的要求,派员为子公司提供劳务,包括承包工程作业服务和其他服务,只要这些人员在子公司所在国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或183天,则构成工程、活动类常设机构或者人员劳务类常设机构。以下任何一项因素有利于常设机构的认定:1.母公司对上述人员的工作拥有指挥权,并承担风险和责任;2.被派往子公司工作的人员的数量和标准由母公司决定;3.上述人员的工资由母公司负担;4.母公司因派人员到子公司从事活动而从子公司获取利润。
子公司有权并经常以母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则说明子公司已构成母公司的非独立代理人,此时应认定子公司构成母公司的常设机构。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微信:147 1549 6124; WhatsApp和Line: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