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5马来西亚低价值商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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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立法背景 低价值商品税以《2022年销售税(修正)法案》(以下简称“该法案”)为法律基础,并由《2018年销售税法》所规范,同时由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负责执行。 为进一步明确实施细节,政府颁布了三项子法规:
此外,官方于 2024年8月1日 发布了《低价值商品销售税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实施细节进行整合,进一步明确了生效日期、适用范围及合规义务。尽管相关立法框架自 2023年1月1日 起生效,但低价值商品税的实际征收是从 2024年1月1日 开始实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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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进口关税与最低门槛便利措施的关系 进口至马来西亚的货物,依据其在《2022年关税令》、《2022年消费税令》以及《2022年销售税(税率)令》所列明的协调制度编码(HS Code),需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及进口销售税。 马来西亚同时提供最低门槛便利措施,凡通过航空快递服务(包括邮政服务)进口,且单票货物的到岸价格(成本、保险及运费)不超过500马币,可豁免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销售税。该项豁免是依据《2017年关税(豁免)令》及《2018年销售税(免税人)令》所授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低价值商品税独立于最低门槛便利措施运作。即使货物因符合最低门槛标准而获豁免进口关税及进口销售税,在马来西亚消费者购买时,仍需在销售环节缴纳 10% 的低价值商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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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注册要求 任何“卖方”— 无论位于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只要通过在线平台销售低价值货物,或经营用于低价值货物买卖的线上市场 — 若其12 个月内的销售总额超过500,000马币,均须注册成为注册卖方。 判定是否达到注册门槛,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历史法(过去 12 个月销售额)或未来法(预计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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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注册流程 注册须通过MyLVG系统在线完成,并使用LVG-01表格提交申请。卖方自2023年1月1日起即可申请注册。 一旦申请获批,注册的生效日期将为卖方达到注册义务所属月份之后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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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注册卖方的义务 注册卖方须遵守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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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罚款与减免 根据该法令第26(8)条的规定,若销售税在应付最后期限后仍未缴清,将被征收 10% – 40% 的罚款。 罚款比例如下:
此外,若注册卖方在销售低值商品过程中,就应缴销售税金额发生错误,可根据该法令第39条向关税局局长申请退税,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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