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所得税申报系统
该法令第82B条赋予内陆税收总监权力,要求纳税人提交特定文件,以确定应课税收入及应纳税额。MITRS将作为这些文件提交的官方系统,有助于确保申报的一致性、减少税务申报差异,并提升税务法规的执行效率。 MITRS的引入也旨在提升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所接收数据的质量、降低行政负担,并通过标准化的文件格式和程序,支持更有条理的审计流程。
目前,MITRS仅适用于根据该法令第77条或77A条规定须提交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司及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这些实体必须在申报表截止日起三十(30)天内,通过MITRS平台提交特定文件。未遵守此项规定可能导致罚款,并可能增加被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审计的风险。
须提交的特定文件包括: 相关年度的经审计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完整的课税年所得税计算; 按照该法令附表3所申报的资本津贴详细表; 所申报的任何税务优惠的计算明细。 所有文件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并仅接受马来文或英文。若文件使用其他语言编写,必须附有经认证的译文,译文语言须为上述适用语言之一。
为协助纳税人履行上述新义务,该法令第153条允许委任持牌税务代理处理MITRS的提交流程。鉴于所需文件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且提交期限相对较短,对于财务结构复杂或涉及多项税务优惠申报的企业而言,聘请合格的专业人士将是明智之举。
MITRS的实施不仅是一项法规要求,也为企业加强税务治理框架提供了良机。准确及时的文件,不仅是税务合规的关键,也有助于企业做出更优决策及进行长期风险管理。积极应对这一转型的企业,将更有能力满足监管期望,并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我们团队已为协助企业顺利过渡做好充分准备。凭借对马来西亚税法的深厚理解和对电子申报平台的实务经验,我们提供从文件准备到该法令第82B条项下的全面代表服务。我们了解每家企业面临的情况各异,致力于提供贴合您需求、实用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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